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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最大也最傷腦筋的弱點就是心軟,明明幾天前還信誓旦旦的說:我絕對不會再相信他了、我絕對不會再幫他了,諸如此類的,但過一段時間之後再加上對方的低姿態懇求,我總是會想再給一次機會,但都沒有好下場過,不會記取教訓,第一次是笨、第二次是蠢、第無數次後的我簡直沒救了……

從以前到現在我只要借東西給她,下場都只有一個慘字形容,借書給她,書回來的時候不是這邊弄髒就是那邊折到,對於極度愛護書的我來說,這簡直是痛苦的深淵,但我想,那是因為我太保護書了,所以會自然而然把它放大來看。

再來借耳機,回來之後連耳機套都不見了;借錢根本別指望她會還,唯一的辦法,在過年的時候直接扣押她的紅包……

總而言之,東西不是無全屍,就是根本壞了、不見了。你指望她會賠給妳,根本是癡人說夢,她沒惱羞成怒的說你小題大作就很好了,更別說其他更不負責任的言論。


我以為我學乖了,經過這麼多次教訓,我也以為她學乖了,兩個人根本是半斤八兩,要我改掉心軟的毛病,就跟要她改掉不負責任的態度一樣,江山易改本性難移!


上個月,她畢旅要跟我借包包,挑上的是一個別人出國帶回來送我的伴手禮,我自己也還沒用過,於是我本來想拒絕的,但心軟她是要參加畢旅,我又何必要打壞她的好心情,最後在她低姿態的懇求,以及我叮嚀囑咐再三,我想那就再給她一次機會吧,顯然……是自己找罪受……我該慶幸,她要跟我借鞋子時,我因為最近有潔癖因子的關係,沒心軟借她。


就這樣,她人都已經回來十天了,我還沒看到我包包的蹤影,於是乎我終於忍無可忍叫他立刻、馬上拿給我,只是我沒想到,她根本已經忘了這件事情,還在我處處的提醒才想起來……

昨晚,我終於拿回我的包包了,先不論回來之後的整潔度,我看了兩、三分鐘才發現,包包上面的大緞面蝴蝶結竟然不見蹤影……她說很有可能掉在房間,但找不到,而後又說,很有可能被她媽偷了,畢竟看了那個蝴蝶結,是我也會想拿走。她說晚上會問看看,但等了一整晚沒得到半點消息,我才驚覺自己又開始掉進自己設的陷阱裡……


今天,我上網找了網拍的價格,決定不再忍氣吞聲委屈自己。

只是我太小看她不付責任的實力,畢竟這是遺傳的,跟他們講道理跟對牛彈琴沒兩樣,有的只是氣死自己……


某人說:包包上面沒了蝴蝶結還是包包。

這句話讓我發火,沒錯!它的確還是包包還是可以裝東西,但這不是重點好嗎?先不論這個很沒道理的論調,有眼睛的人,明眼一看也知道那個鍛面是整個包包的重點,沒了它包包毫無特色不說,根本就跟路人甲沒兩樣!


某人說:只是緞帶,為什麼要全賠?

我當下整個很想把她書包拿來將背帶剪掉!以妳這個論調那我剪掉背帶,書包也還是書包,還是一樣可以裝書,或者我把學校名稱整個塗掉,它一樣還是書包不是嗎?但妳會接受嗎?

事前我就已經說了,緞帶是重點,如果妳有本事找到相同的蝴蝶結,那我沒話說,還是妳拿新的來,我把妳稱之為還是包包的包包還妳……反正我當初借妳的時候也是新的,頂多稱之為妳自己用過的二手貨。


某人說:反正這個包包也不是妳買的。

廢話!不是我買的難道就不是我的嗎?這是哪國的邏輯?



總之講到後來,某人惱羞成怒說我小題大作,問題的重點根本沒搞懂。

我不是被包包少了一個大緞面生氣,而是因為態度好嗎?




不管再說些什麼,不講理還是不講理,到最後讓步的都是我,但這次我的確是火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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